為了1200元打官司
由 singlelog 發表於 三月 4, 2008 分類名稱: 你今天問英九了嗎?
馬英九先生,
您說過您不是一個喜歡訴訟的人。不過我們也幫您證實,您的確是很愛打官司的人。不過最近我們又發現一個更誇張的新聞,您擔任台北市長的任內,您轄下的環保局竟然為了區區的1200元的罰鍰,不惜和國有財產局大打行政官司,纏訟二年半。最後被法官指責是「濫用裁罰權」,因而敗訴。
類似浪費司法資源的作為,您似乎也不只一次在法庭上被糾正。您是要告訴我們說,您真的不是一個喜歡訴訟的人,這一切都是您的部屬的錯嗎?對於一千兩百塊也要打兩年半官司這件事,您也是看報紙才知道嗎?
為什麼一個不喜歡訴訟的人會帶領出這樣子的政府呢?那什麼樣的人才叫喜歡訴訟呢?
如果你不願意正面回答這個問題,就只好請網友幫你編答案了。
以下開放網友幫馬先生找答案。



1. 謝謝指教.
2. 又來了.
3. 我真的很倒楣.
4. 請發言人說話.
馬英九:不是我告的
我也是今天早上看到報紙才知道的…
難不成你們看不出我的小名叫~啊告~嗎?
什麼叫做浪費司法資源?
我可是拯救台灣人於阿扁魔掌的Hope of Taiwan
馬先生的回應 (第 2?+1 位發言人):
「老實講,這件事我還真的不曉得呢~ 既然都被你們調查出來了,我會轉達郝山頭,啊不,
是郝市長,必要時可以像裁撤發生弊案的工務局一樣地處置環保局的…」
馬先生的回應 (第 2?+1 位發言人):
「其實,你們都不清楚我是多麼用心良苦地讓扁政府的司法單位變得無能化及無作為
化的。不這麼告來告去,還真不容易檢視出司法單位倒底夠不夠藍? 要我罷手,可以的
,還是那句話:你們就選我當總統嘛~…」
馬先生的回應 (第 2?+1 位發言人):
「對了,我是可以不在意『全民拍馬背』運動但是請不要推動『全民藏報紙』運動。你們是
知道的,我是很怕,喔不,是愛老婆的;而且,萬一把報紙都藏了起來,我就真的會變得什
麼都不知道了…」
震驚. 司法不公. 遺憾. 謝謝指教.
你們在翻舊帳,要向前看
笨蛋,問題在抹黑
笨蛋,問題在中國
笨蛋,問題決不在我
笨蛋,我是共主
恭喜發財
謝謝指教
這是公務員的義務吧
行使公權力是沒有便宜行事
如果認為自己代表的機關沒有錯,當然要訴訟救濟到底
哪有訴訟呢
是法官強迫我出庭的
我昨天沒有提告阿
那是我的部屬幫我提告的吧
謝謝指教謝謝
不再回應此問題
馬說:只要是<用到我ㄉ錢>我絕對告到底<如東興大樓.特別費.228補償金>
發表回應